河北工程大学分析测试实验中心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日常检测工作,向用户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数据,及优质高效的检测分析服务,特制订此规范。
第二条 日常工作要求
1. 中心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设备操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3. 不得将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物品带入实验室。
4. 仪器操作人员在实验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避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损坏。
5. 严格控制设备操作所需的温度和湿度要求;对于化学危险品等,要保持室内通风;对于使用液氮等气体的设备,要注意室内氧气浓度。
6. 定期检查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和报警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7. 设备责任人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清扫和仪器设备运行状态例行检查,确保物品摆放规范,环境整洁。
8. 下班前,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和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确保关好。
第三条 考勤制度
1.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外出请假,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中心职工因事需要请假的,1个工作日以内向中心副主任请假、2~5个工作日需向中心主任请假,5个工作日以上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 一岗多人制
1. 每台设备至少由两人负责,均能够熟练操作、管理和维护设备。其中,第一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根据设备承担的测试工作量确定具体人员数。
2. 新进教师申报设备岗位,由第一负责人制定考核内容和协调培训、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包括:理论、操作、维护和实验室安全等四个方面,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 设备第一负责人应协调实验室人员进行卫生清扫、安全隐患排除和仪器运行情况检查等工作,如果仪器出现故障,第一负责人应积极联系维修相关事宜。
第五条 安全保卫制度
1. 本中心是大型精密仪器集中的地方,为保障学校财产安全,预防并防止灾害事故发生,治安保卫是我们日常的重点工作。
2. 安全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实行安全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3. 各实验室负责人是该实验室的安全员及安全负责人。
4. 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坚持岗位,切实履行安全防范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学校保卫处。
5.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经常性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分析测试实验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