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预约使用人应熟悉分析测试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和相关仪器使用培训,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和仪器使用资格后方能预约使用。
第二条 预约使用人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预约使用申请》,经中心主任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预约使用人需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用途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流程,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
第四条 预约使用人应明确测试对样品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必要的前处理。
第五条 预约使用人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听从仪器责任人的管理,接受其正常监督,严禁随意更改仪器原有参数设置和工作站内容。仪器责任人有权根据预约使用人员对仪器设备熟悉情况决定其能否单独操作仪器,有权随时暂停其仪器设备的使用。
第六条 预约使用人不准随意在实验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不得随意使用自带U盘、移动硬盘灯考存数据,如需考存数据,请仪器责任人使用光盘进行考存数据。
第七条 仪器使用完毕,预约使用人和仪器责任人共同检查仪器,如实、详细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做好仪器设备环境、卫生,清理所带物品,方可离开。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分析测试实验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