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学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84〕教供字 20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保证分析测试实验中心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低值易耗品合理购置与使用,厉行节约,避免积压浪费、挪用、虚报,提高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范围
本中的低值易耗品指工作中为耗用而储存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劳保用品、清洁用品,实验用试剂耗材等。
第三条 采购程序
(一)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应本着物美价廉、经济适用、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修旧利废、物尽其用、减少浪费和闲置,实现物品价值最大化。
(二)和实验结果直接相关的实验用试剂耗材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准许采购。
(三)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分析测试实验中心办公室根据每月用量及库存情况,按照学校规定,在被许可的平台上采用被许可的模式进行采购。
第四条 各实验室的低值易耗品采购应根据本部门的需求情况上报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实验室专人负责采购,及时填写低值易耗品入库记录。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应储存于专门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人员定时盘点查看,严防损坏、变质或丢失。
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应做好低值易耗品领用记录(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领用人等)。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