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位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校区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65万平方米。
河北工程大学分析测试实验中心是主要利用中央省部共建资金建设起来的学校教学、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公共测试平台,是分析测试技术、方法的研发中心,也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实验基地,邯郸市科学仪器探索与教育科普基地。中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拥有场发射透射电镜、场发射扫描电镜、液质联用仪等大型仪器设备70余台套,价值7000余万元,下设电镜分析平台、质谱分析平台、色谱分析平台、光谱分析平台、衍射分析平台、热分析及样品制备平台等,分析检测范围覆盖化学、化工、材料、地质、资源、环境、食品、生物、医学等众多领域。
分析测试实验中心秉承“科学公正、准确规范、诚实守信”的质量方针,与社会相关行业和研究机构开展广泛的测试服务和科研合作,为校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分析测试服务。
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中心,共谋发展。
一、需求专业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仪器分析专业。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及大型仪器设备操作和管理工作。
4.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引进博士业绩成果如符合《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 层 次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补 充 规 定 》( 校 政 字〔2024〕8号)中“青蓝学者”人才必要条件,年龄要求按照“青蓝学者”文件执行。
5.国内博士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国(境)外博士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本硕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人才层次及引进业绩条件
人才层次分为:杰出博士、拔尖博士、接收博士。各层次人才的引进业绩条件如下:
1.杰出博士引进业绩条件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执行。
2.拔尖博士:综合评议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主持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一定的代表性成果。
(2)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3)获国家级奖励1项(限额定人员),或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4)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3.接收博士: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2)能够胜任高校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1.按照引进博士人才层次和学科需要,可享受对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待遇。
2.杰出博士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执行或一事一议。
3.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入职一年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七级岗待遇。
4.面试考核时,申请安置配偶工作的:杰出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上级编制内安置政策的,安置正式在编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拔尖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接收博士不安置配偶工作。
(四)考核要求
1.杰出博士考核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2.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的考核要求:
拔尖博士入职2年内,发放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待遇的50%,4年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后(完成单位须以河北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任务不累加折抵),发放其余部分;考核期内未完成考核任务的,不再发放其余部分。
拔尖博士须完成以下考核任务中第(1)-(3)条中的1项或(4)-(10)条中的3项[其中第(6)项为必须完成项]: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作为额定人员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社科优秀成果奖。
(3)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子刊发表论文1篇。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5)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1项。
(6)发表SCI/S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3篇,其中SCI/SSCI一区至少1篇。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2项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授权。
(8)获教师教学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
(9)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3项。
(10)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思想政治工作类(综合性)荣誉称号。
接收博士须完成以下考核任务中的1项: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作为额定人员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社科优秀成果奖。
(3)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子刊发表论文1篇。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5)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1项。
(6)发表SCI/S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1篇。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2项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授权。
(8)获教师教学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
(9)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3项。
(10)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思想政治工作类(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联系方式
张老师0310-3967706
电子邮箱:zhixiao351@hebeu.edu.cn